Jamming with Ubuntu 2017——用开源技术打造物联网应用
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的治本作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针对应对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建章立制,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保证我们党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1]新中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有机统一的治国大典。其次,从内容来看,在习近平宪法建设思想指导下形成的党的十九大、二十大报告的宪法论述,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宪法理论和实践实现新飞跃。
[16]不过,党的二十大报告似乎没有对宪(法)多作精简,而是再创新高达到13次,成为迄今为止我们党历史上直接论述宪法次数最多的党代会报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49]例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党的十三大、十九大、二十大报告对此有明确论述。注重题材多样性,回答好具体讲什么。
(4)强调宪法至上的重要地位。深入分析党代会报告是研究中国问题的重要进路。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人格权编明确规定,不论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均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肖像、声音。
在这一背景下,既保障急用先行,避免新兴技术带来的问题,又不急于推行过于严格的人工智能方案以提高制度的可用性,是我国深度合成人工智能立法的努力方向。如我国《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新型数据中心应具备高技术、高算力、高能效、高安全等特征。未来智能管家、伴侣、偶像、专家、教师的生成和运维均需要多个领域深度合成的技术支持。深度合成技术也有可能通过预训练大模型的强大推理能力学习找到真实数据。
学术讨论应尽量使用技术概念而非应用概念,否则某些概念可能会因商业应用的衰落而沦落为短暂的社会讨论现象。相对于牵头起草部门网信部门的信息内容监管职能,既有规定对技术支持者提出要求是新举措,因为深度合成的技术支持者如何使用训练数据、如何设计算法机制机理、如何开发应用可搭载的模型模板工具,都会直接对深度合成服务的功能应用结果产生影响。
第一, 不宜将深度合成尤其是生成型人工智能一概纳入高风险治理框架,而应根据生成型人工智能的预训练大模型、海量数据等特征单独设计监管制度。VR中数据收集的范围和规模超出了目前网络平台的能力,攻击者可通过几分钟的数据流轻松识别VR用户,或通过在虚拟环境中植入制品诱导用户透漏个人信息。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产业需要生成型人工智能支持,提供垂直化、场景化的工具和模型———作为幕后产业链的上游,需要后端基建如渲染公司、底层架构如引擎公司等支撑。一是我国算法治理的调整对象本身就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新一代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合成类应用中,用户对话的过程就是被收集信息的过程,尤其是用户在与机器对话的过程中更可能袒露隐私。第三, 深度合成有较强的功能概括性,并非某种具体的新兴技术手段。在生成型人工智能的技术产出链条上,技术开发者是关键,因而深度合成合规责任在技术链上进行可行性的责任分配显得尤为重要。如创建自定义销售序列的Regie.ai使用生成式AI和最佳实践在几分钟内就可以编写原始序列,并且序列编写能大幅度节约时间且高效。
深度合成的前期治理聚焦生成合成的虚假信息是全球共识,欧盟、美国均有相关立法尝试与监管举措。生成型人工智能需要海量算力,而面向一国提供生成型人工智能的服务器可能位于世界各地,这与现有的数据本地化存储、保障本土数据安全的数据处理方案存在冲突。
早在我国2022年3月开始实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中,就有对生成合成类算法监管的规定(其他四类被纳入管理的算法为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个性化推送类、调度决策类)。(二) 深度合成的应用场景深度合成的应用场景多样,囊括了生成合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技术,也可以被用来营建数字环境虚拟场景(如元宇宙),打造与物理世界、人类生物特征类似的数字孪生世界,生成数字人。
如我国现有的深度合成监管中,要求上传照片生成换脸视频的用户必须取得当事人的同意,但实践中尚缺少有效的落地机制和制约手段。第二, 深度合成并非人工智能概念那样抽象模糊,而是有明确功能的概念。应用层面的内容生成应用属于产业链下游,需要面向各行业的内容与场景等技术支撑。这一技术是深度合成的拟人化应用,其商业落地路径较清晰。我国的算法治理体系将算法定位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和算法推荐服务,尽管在算法监管制度中已经创新性地提出了针对特征库、用户标签、算法机制机理等技术规范措施,但其重点聚焦于算法安全价值导向下的信息服务规范和用户权益保护。不过从长远来看,加强深度合成治理专门立法是必然趋势。
本文选择深度合成作为研究的关键概念。虚拟数字人的合成须集成多项深度合成技术,以实现人物形象生成,语音生成,动画生成,音视频合成显示和交互。
另一说则认为,算法推荐与深度合成是并列关系。(3)在对深度合成治理做出专门性制度探索的基础上,推进人工智能基础性立法,解决人工智能领域的通用问题。
传统的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用户账号管理和平台算法过滤、人工审核标注等手段,可能都会面临严重的治理挑战。在算法维度,《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23条提出:网信部门会同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算法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制度,根据算法推荐服务的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算法推荐技术处理的数据重要程度、对用户行为的干预程度等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深度合成技术基于海量数据和深度学习生成合成内容,其内容的形态可以是图像、音频、视频、文本,因此深度合成技术可以被用来进行人脸与场景的图像改变、声音和音乐的创制生成、动作与表情的操控,以及通过与人对答的方式生成文本,或直接自行创作文本,可以被用在教育、影视、传媒等领域。ChatGPT类的生成型人工智能具备了无代码编程能力,降低了攻击代码编写的技术门槛,可能会导致更多的网络安全攻击发生。深度合成生成的照片、视频,使得未发生的事情有了逼真的具体场景。(二) 内容监管与全链条治理深度合成的治理,一是需要保障生成内容安全的基础法益,二是应依据生成型人工智能改进监管框架实施全链条治理,三是需要适应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完成深度合成监管工具的升级。
综上所述,深度合成的应用场景广泛并且可能会改变未来人类社会的生存方式:一方面生成型人工智能模糊了信息真实和虚假的边界,深刻地改变了人类获取信息与知识的方式,另一方面深度合成技术将成为网络虚拟空间与现实物理世界虚实结合、融为一体的关键应用技术,甚至改变人类未来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此之前,虚假信息生产有限,国家通过源头管理、账户账号管理、传播平台治理即可以控制有害信息传播。
目前我国的技术治理体系中,就设立了数据、算法、主体、场景四大类分级分类的标准。深度合成中的生成型人工智能必将深入影响所有的社会部门,从商业、医学到教育研究,从编码到娱乐和艺术。
《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用深度合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下简称深度合成服务),以及为深度合成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的活动,适用本规定。(1)高企的算力与资源需求可能造成技术垄断。
一是深度合成应用覆盖范围广泛,既包括信息内容安全,也包括数字人、数字虚拟场景、数字孪生等应用模式,继续适用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分类标准,已难以适应生成合成类算法的分级治理。但是,算法监管的一些具体措施显然很难适用于深度合成项下的生成型人工智能等技术。预训练大模型需要海量的数据,ChatGPT类的生成型大模型需要几乎整个互联网的数据进行训练。调整深度合成的规范不仅在我国目前初步构建的多系统分级分类法律体系中难以找到确切的位置,而且欧盟立法对深度合成技术的风险判断也并不清晰,目前有学者提出了将深度合成全部归为高风险系统予以规范的主张。
《重要数据识别指南》将支撑关键基础设施所在行业的数据,反映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情况的数据,反映重点目标、重点场所物理安全情况的数据等视为重要数据,重要数据一般应有更严格的法律保护制度。(三) 深度合成的治理挑战深度合成的技术与应用,不仅不能化解算法治理一直致力解决的算法黑箱、算法歧视等传统问题,而且由于其技术特点,会给人类社会带来更多的治理挑战。
在深度合成应用层面,可参考现有的分级分类标准,依据其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内容类别、用户规模、对用户行为的干预程度等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尽管我国深度合成的治理已经在算法治理基础上进行了创新,但治理体系仍需进一步优化。
对于普通的深度合成用户,应进一步通过技术手段等强化其义务。深度合成的语音合成项目可以使失去声音的人重新说话,英特尔与戴尔科技、劳斯莱斯和运动神经元疾病(MND)协会合作的我永远是我数字故事书项目,允许任何被诊断患有预计会影响其说话能力的疾病的人录制他们的声音,以便未来在辅助性语音设备上使用。